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邹声文、张景勇)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科威特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议案。
议案指出,中科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是中科双方经过友好谈判达成的。
协定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符合中国的利益和实际需要。这一协定的批准和生效,有利于促进中科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就这一议案作说明时说,中科两国建交以来,两国关系不断深化,各领域友好合作发展顺利。2006年双边贸易额达2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8.9%;2007年1月至11月,双边贸易额为34.8亿美元,同比增长36.7%。
据介绍,随着两国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人员往来日益频繁,涉及两国的民商事案件也时有发生。为了保障两国经贸关系健康发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有必要加强司法领域的合作。
中科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共30条,主要内容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法院裁决和调解书;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协定的生效和终止程序。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