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地拉那4月22日电 (记者 杨柯)据当地媒体22日报道,阿尔巴尼亚议会21日晚通过了对该国现行宪法的修正案,对包括选举法在内的几项内容进行了修改。
宪法修正案规定,在未来的议会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即各政党按其所得票数在总票数中的比例获得议员席位。
阿尔巴尼亚实行议会选举总统制。修正案规定,在由140名议员组成的议会中,超过简单多数,即71名议员,即可决定总统人选,而不是原来规定的超过议员总数的五分之三,即83名议员。
修正案还规定,阿尔巴尼亚国家总检察长的任期为5年,而现行宪法未对这一职位的任期作出规定。修正案还规定,一旦议会未能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投票,将自行解散,并提前进行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