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2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梅艳芳死后已暴升至亿元的遗产争夺案,汇丰银行前信托主管刘蔡秀莲22日接受代表梅妈的资深大律师盘问,被梅妈方面质疑梅艳芳误解信托基金,又指分配遗产时梅妈和妙境佛学会有冲突,主管反驳并解释,若非出现争产的诉讼,妙境是不会知道自己也是受益人之一。
妙境是基金最终受益人 资深大律师陈志鸿指出,梅艳芳一向认为妙境佛学会是信托基金的最终受益人,身份和其它受益人一样,刘蔡秀莲承认解释时未有使用“身份”的字眼,但强调梅艳芳是明白最终受益人的定义,即是在其它人受益人取得遗产后,妙境才可得到余下的遗产。同时指梅妈和妙境方面未有冲突,他们不会通知妙境方面他们是最终受益人。
梅妈方面又指,梅艳芳称每月给予梅妈的生活费是7万元,但指并非限制梅妈每月的生活费。刘蔡秀莲并不同意,强调梅艳芳担忧母亲会把遗产花尽,所以该数目是上限,足够维持梅妈原有的生活,包括两名工人和一名司机。
刘否认设基金另有目的 同时,陈志鸿质疑刘蔡秀莲向梅艳芳建议成立信托基金以规避遗产税,但梅艳芳未及把资产注入基金便去世,最终不但未能规避税项,同时要缴付成立基金的费用,刘蔡秀莲的行为是有利益冲突。刘蔡秀莲反驳梅艳芳成立基金除了规避遗产税,还有其它目的,又称:“我们公司是不会向客人说"你就死,不要设立基金。"”
陈志鸿指出,梅在临终前病情已很危急,因此立遗嘱和信托基金十分赶急,刘蔡秀莲未有在签署信托基金合约前把最后版本给予梅和她的干妈何傅瑞娜审阅,刘蔡秀莲指有在电话中向何傅瑞娜解释,最后版本也是根据梅艳芳的意愿。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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