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一千万,我就发动‘9·11’袭击”
男子致电南昌110敲诈政府,一审被判5年
本报南昌讯 吴云、陶云凤、记者范颖报道:因结婚急需钱用,一无业人员竟以爆炸、投毒相要挟,企图敲诈勒索政府一千万元,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去年12月8日,南昌市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的电话,对方声称在该市多处地方放置了炸弹、毒药,如公安部门不给他一千万元,他将要发动“9·11”式的恐怖袭击。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刑侦人员立即出动侦查。18时许,刑侦人员在金盘路某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刘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两把匕首、毒鼠强以及一些胶带等犯罪工具。
据介绍,22岁的刘某是万年县人,初中毕业后在浙江打工,认识了女友小丽(化名)。小丽是广西人,家境并不富裕,父母希望她能嫁给一个家境殷实的人。刘某出身农村,经济条件不好,一直未被女方家人接受。去年12月1日,刘某在南昌上网时,突然想到了敲诈政府。于是,12月5日至8日,刘某多次向媒体记者、江西省公安厅总机、南昌市西湖派出所、南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等声称,其在南昌市商店、超市等多处放置了炸弹和毒药,要挟政府给他一千万元人民币,否则就要引爆炸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因结婚急需钱用,以爆炸、投毒相要挟,敲诈勒索政府人民币一千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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