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煤老板违法生育了三胎,被处罚。昨日,万盛区计生委有关人士透露,按政策规定计算,应征收该煤老板社会抚养费3000多万元,后考虑到各种影响,万盛区启动自由裁量权,最后实收71万元。4月20日,本报以《煤老板超生三胎被征社会抚养费71万》为题进行了简约报道。
镇政府提前收钱
3月25日,市计生委公布了我市从1997年至2008年2月“社会特殊人群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最高一例征收社会抚养费达71万元,受罚人为万盛区青年镇一煤矿私营业主。
万盛区政府称,违法生育人石某,与其前妻依法生育两个孩子,违法生育一个孩子并已完清社会抚养费。1998年,石某与罗某再婚后又违法生育了第二个孩子(石某第四个孩子)并已完清社会抚养费。2006年3月22日,石某夫妇继续违法生育第三个孩子,此为石某第五个孩子。
2006年9月15日,青年镇政府对石某夫妇违法生育的事实提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63316元处理报告,并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提前收取了6.33万元。
天价处罚告知书
万盛区计生委有关人士称,当时青年镇政府以当地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来计算石某的社会抚养费。万盛区计生委立即进行了纠正,并宣布青年镇的处理意见无效。
随后,万盛区计生委到青年镇税务所调出了该煤矿2005年度企业净利润,严格按重庆市计生条例的规定,以其企业净利润×3倍×3(违法生育子女数)计算,合计应征收社会抚养费3000多万元,并向石某出具处理告知书。万盛区人口计生委未透露石某企业净利润。
多方考虑降低费用
“当时告知书上写明了他的权利,比如说明净利润是否有这么多,是否需要进行听证等程序。”万盛区计生委有关人士说,石某却不来计生委接受处理,认为对其计算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数额特别巨大,在全国绝无仅有,反响强烈,多次找万盛区委、区政府和区计生委反映困难,并写出书面材料要求从轻处理,绝不愿意当这类全国“典型”。
万盛区计生委针对情况多次向万盛区领导汇报,万盛区领导指示计生委,在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的同时,既要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也要达到惩处和教育并重,收到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效果。
同时,万盛区计生委分管法规的副主任专程到市计生委执法监察处作了汇报,市执法监察处领导答复:目前全国征收上百万元的都屈指可数,只要能实际征收100万元左右,惩处和教育的目的应该说都达到了,但征收具体数额裁量的确定一定要有相应的依据,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万盛区计生委考虑到,目前全国富人违法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上百万元的寥寥无几。同时,石某在经营私企发展过程中,承担的压力和风险特别是安全生产风险巨大。近年来石某主动积极地捐助了数百万元用于地区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干部和群众交口称赞。加上在接受调查处理过程中,态度比较端正,能够配合调查、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并提出了“不当全国的典型”和早点结案的要求。
因此,万盛区计生委综合了各方面因素,并请示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后,启动自由裁量权,提出了征收石某夫妇社会抚养费713300元的裁量方案。
目前,石某夫妇已缴纳71万社会抚养费。
首席记者李伟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