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23日电(记者刘丹、杨金志)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原会长殷国元案近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殷国元1944年生,江苏泰兴人。1995年—2005年,殷国元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2005年退休后出任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
殷国元此次被诉罪名有四项,分别为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及私藏弹药罪。此外,检察机关同时还以受贿罪对殷国元之妻陈伟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殷国元受贿金额价值人民币36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812万余元、美元4万余元。
检察机关还查明,2002年,殷国元在审批旧区改造项目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殷国元犯有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据检察机关查明,殷国元将其在部队服役时获取的军用子弹52发藏匿于家中。
检察机关还以受贿罪对殷国元的妻子陈伟提起公诉。2000年到2004年,殷国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上海惠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某某,上海盈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茗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俞某,以及上海博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公司等个人与单位在土地利用、拆迁许可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其中,陈伟参与受贿86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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