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曲靖4月23日消息(记者扎西顿珠通讯员张义诚)云南省曲靖市麒麟警方近日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成功破获发生在辖区内的“410“绑架强奸案,并成功解救了人质。
据介绍,警方接案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18时。
当时,一名群众到广西南宁派出所报案称其河南籍的朋友王某某(女、43岁)于4月9日晚失踪。4月10日12时,王某通过电话让他筹集现金5万元。正当他犹豫时,他又在下午17时许接到一男子用王的电话催促他马上把钱存入指定的账户上,否则就要“撕票。”
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以解救人质为中心展开工作:一组警力在周边交通要道设卡,进行秘密查缉;二组警力对受害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摸排,力争发现有价值线索;三组警力根据受害人案发前后的活动范围展开案侦工作。四组警力与绑匪进行周旋,尽量拖延时间,寻找战机。
4月11日10时许,民警通过开展工作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已将人质转移到了越州镇。刑侦大队、南宁派出所、越州派出所的民警立即了联合作战,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落脚、出现的旅社、银行等处展开布控蹲守。于4月11日12时许,将前往越州一银行营业网点查帐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7岁、家住河南省洛河市)、林某(男、22岁、家住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当场擒获。根据他们的交待,民警又在赶赴越州的一旅社4楼房间内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曾某(男、26岁、家住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抓获,成功解救出了被绑架的人质王某,并当场缴获了犯罪嫌疑人作案所用的电警棍、斧子等工具。
经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均为非法传销的参与者,2008年4月10日18时许,3名犯罪嫌疑人以听课为名将王某某骗至他们所租住的房内,用电警棍、斧子胁迫受害人打电话给其家人勒索现金5万元。期间,为防止被发现,3名犯罪嫌疑人先将王书花带到三宝辖区,后又将王转移至越州辖区藏匿。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威胁中还对受害人实施了强奸。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