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野)“说好了买6000元以上的豪华钻戒,结果只买了3000元的,说明他不爱我。”因为钻戒“缩水”,新婚妻子一纸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昨日,记者从南岸法院获悉,法官驳回了陈燕的诉求。
钻戒“缩水”一半
家住南坪的陈燕与张峰认识于2004年,恋爱了三年后,两人于去年5月结为夫妻。婚后两人感情较好。但在半年后,夫妻俩却产生了矛盾,因为当初张峰承诺要为陈燕购买一枚6000元以上的豪华钻戒,陈燕当时感觉相当甜蜜。
但是,去年的12月份,张峰对爱妻讲,“我们刚结婚,要用钱的地方还多,就先不买这么贵的,换成3000元左右的如何。”陈燕执意不肯,两人由此产生纠纷,几天不说话。不久,张峰因公出差后,陈燕搬回了娘家居住。
起诉离婚被驳回
张峰出差回来后到娘家请了几次,陈燕都不愿跟他回家。一个月后,张峰意外收到法院的传票,妻子要离婚。
本月16日,他们的离婚案开庭了,庭上张峰仍在苦苦挽留,他称,妻子就是这种急性子,气消了就会好的,因此坚绝不同意离婚。
“为几千元钱的身外之物离婚,真的不值啊!”
“你出尔反尔,是欺骗我。”
两人在庭上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辩,一时难以调和。当天,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昨日,记者从南岸法院获悉,法官已驳回了陈燕的离婚请求。法官认为双方自由恋爱结婚,感情一直不错,因双方初为夫妻,生活难免产生小纠纷,并劝告这对夫妻今后要互谅互让,凡事商量着过。(文中人名均系化名)重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