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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陈师傅没有想到的是,抓了偷车贼也有钱领。记者了解到,福州市鼓楼区综治办和鼓楼公安分局近日联合发文,对公民参与打击盗窃行为予以现金奖励。当场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可获得千元甚至加倍奖励。
(《海峡都市报》4月2日)
抓贼居然有奖,并且还成为一个地方的制度,这在全国确实算是一个创新。虽然,“抓贼有奖”政策能否真正实现“天下无贼”,成效还有待实践的检验,但我认为,这种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思路值得肯定。
可以说,盗窃犯罪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是不能小看的。近年来,警方加大了对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但盗窃犯罪依然大量存在,严重危害群众的财产安全。虽然打击盗窃犯罪的主体是警察,但面对社会管理的纷繁复杂,我们显然不可能把所有的指望都压在警察身上,因为在现阶段,警察的人数和力量都是有限的。这时,最佳的选择莫过于发挥群众的力量,实行群防群治。
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其实,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我国社会治安治理一贯坚持的原则,但长期以来,如何真正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同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让群众真正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来,从而实现社会治安的群防群治,缺乏一个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由政府出资的“抓贼有奖”政策恰恰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全新思路,它能有效激发市民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对盗窃犯罪人人喊打的局面,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据悉,从该办法实施至今,鼓楼区获得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根据福州市警方公布的信息,3月份市区盗窃警情持续高发,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7%,鼓楼区上升不到1%,为0.7%。
当然,也许有人认为抓贼属于见义勇为,不能跟利沾边。但我认为,义和利并不是天生的死对头,捉贼既要“技术含量”,更需要勇气和胆量,是要冒生命危险的。对这些抓贼者,既给予义的表彰,又给予利的鼓励,这有何不可?而且,根据规定,如果发现盗窃嫌疑人有危险性,可以打电话报警,由警方实施抓捕,举报人同样可以获得奖金,群众在抓捕盗窃过程中负伤的还可申请医疗补助。显然,这为抓贼的勇士们解决了后顾之忧。这样能够更好地遏制盗窃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民众一定会举双手欢迎的。
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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