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宝集团前总裁张海。(资料图片) |
本报讯(记者 杨秀伟)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张海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案二审昨日继续开庭,法庭辩论中检方坚持原有指控,而辩方则力证张海无罪。昨日下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因检方亦提出张海有立功表现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估计终审判决至少会降低刑期。
再出新证辩工资
前日庭审中,三名原健力宝人力资源部职员出庭作证,证明张海从香港健力宝领薪,但未有相关书面文件可以证实。
昨日庭辩过程中,张海辩护律师张民表示,张海两项涉案罪名均不成立。在职务侵占罪部分,张民认为不能将公司行为等同于个人行为,将公司占有等同于股东个人占有,而检方则坚持原有指控。
张民着力分辩健力宝工资与香港健力宝工资的区别,认为张海领取的是香港健力宝工资,只不过由香港健力宝委托健力宝集团代为支付,合情合理。张海在香港健力宝没有领取过工资,之后在健力宝集团一次性以行政费用方式支取,并不违反会计准则。检方则认为,张海应该领取工资,但这些证人证言不能否定张海从健力宝集团支取518万元购买别墅这一行为的挪用资金性质。
张海当场冲辩护律师发火
法官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时,庭审出现意外一幕,张海打断法官,称一审时对其无罪证据没有质证,二审应有此程序。张民律师解释说相关证据已于庭前向法庭提交,不需要再质证。张海突然冲律师发火,称自己已经准备好详细解释这些证据,其做法有问题。张民试图再解释时,张海显得情绪激动,认为程序有问题。
对于与律师当庭争执之事,张海一名家属表示,这是内行与外行的区别导致。
张海希望消除股东间“误会”
张海在最后陈述中称当初举报健力宝国有资产遭人侵吞只是一审被判刑15年后情绪过激所致,希望消除股东之间“误会”,表示其和叶红汉、祝维沙都没有犯罪,而只是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矛盾,警方也因此受到误导。
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特别提到张海举报一宗犯罪已经查证,有立功表现,法庭可以对张海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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