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福中通讯员何星辉)最近,贵州省仁怀市一家白酒企业用“遵义会议”注册酒商标,并将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看到,商标局专门发布消息,明确表态驳回此注册申请。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局权威人士指出,遵义会议是1935年中国共产党在贵州遵义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将其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具有不良影响,违反了该项规定,应依法予以制止。
该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以“遵义会议”作为商标注册的申请进行了认真研究,依法决定“遵义会议”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随后,记者走访了贵阳部分酒楼,发现商标为“遵义会议”的白酒依然在销售,其外包装模仿“遵义会议”旧址题词,而且配有“遵义会议”的图案。包装主要有红色和酱色两种颜色,标价为399元和218元。该白酒是由仁怀市茅台镇三来(华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打开其网站,上面有“遵义会议”系列白酒的展示和介绍。
记者在贵阳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一些市民表示这家酒厂的做法不妥,他们认为“遵义会议”是重大历史事件,又是珍贵的红色资源,其名称神圣不可侵犯。企业出于商业目的,欲将其注册成酒名的做法,让人无法接受。
一些外地赴遵义的游客认为,“遵义会议”是公共资源,企业把这个资源独占注册为商标,伤害了老区人民的感情。
对于“遵义会议”注册申请被驳回一事,该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表示将申请复议。“酒名只是一种宣传载体,大家没必要太较真。”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