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选拔正厅职干部需经省委全委会票决
据新华社报道22日,出席福建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的省委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31名正厅职领导干部的任用和推荐人选。在福建省,选拔正厅职领导干部,需经省委全委会票决,已成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制度。
22日上午,出席福建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的65名省委委员,分三组讨论审议经福建省委常委会酝酿提出的31名正厅职领导干部的任用和推荐人选。这31名人选包括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正职任用人选和推荐人选。在讨论审议后,委员们对31名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对31名经票决通过的人选当场公布。
据介绍,从2002年开始,福建省委就开始通过全委会票决正厅职领导干部,迄今已有八次,先后表决正厅职领导干部任用人选和推荐人选136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