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值班时机盗窃本厂的硅成品,一念之差换来漫长刑期。4月21日,经福建省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先永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
郭先永是上杭县九洲硅业有限公司的机电维修工,2007年11月17日晚上轮到他值夜班,财迷心窍的他想利用这机会盗窃本厂的硅成品,便与曾某联系好货车晚上运货。
11月18日2时30分许,郭先永雇请的曾某等人驾驶一辆货车来到九洲硅业公司仓库。郭先永将该仓库内的九袋工业硅(总重9407.5公斤)盗出装上货车运出。因本厂职工发现情况不正常报警后,公安人员设卡,当车行驶到上杭国道一路段时,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经鉴定,被盗工业硅价值12.22万余元。鉴于赃物已追回归还失主,没有给失主造成损失,归案后郭先永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陈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