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流窜作案盗窃24起,入户抢劫1起,盗窃现金、手机、金首饰等财物价值共计2.2万余元,全部被挥霍一空。4月18日,犯罪嫌疑人殷解伟被河南省睢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
自2005年以来,殷解伟独自流窜至睢县、宁陵两县,跨十余个乡镇,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盗窃工具,白天翻墙入户疯狂作案24起。
在审查起诉中,检察官经阅卷发现本案案发时公安机关只掌握殷解伟一起盗窃事实,但他却将其余23起盗窃事实主动予以交代,便怀疑其有避重就轻的嫌疑,可能还有更严重的犯罪事实。再次提审后,殷解伟交代:2005年6月17日,他窜至睢县白楼乡后岗村,翻墙入院实施盗窃,在盗窃过程中因被发现而当场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抓捕。检察官认为其这一行为已转化为抢劫,依法向睢县法院提起公诉。
(梁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