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薇)市建委将建立施工队长个人信用档案,市建委昨天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队长管理的通知》规定,如施工队长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记入其个人信用档案。
据介绍,市建委将实行施工队长网上个人信息和信用档案管理,随时发布施工队长不良行为等信息,并记入其信用档案。施工队长有使用未办理实名制卡的劳务人员,人为滞留扣压实名制卡,以伪造、代行签字等方式变相侵占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组织或引发农民工群体事件等行为的,市建委将随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