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燕坐着轮椅上法庭 实习生 张玉杰/摄 |
女子因针灸致瘫向医院索赔385万元
本报曾在去年10月29日报道过的“女子医院针灸变瘫痪,欲告实习医生非法行医”一事有了新进展:吴晓燕将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及其所属单位云南中医学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5万元。此案昨天在盘龙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审。
针灸以后就瘫痪,吴晓燕和医院均感到蹊跷。为了找出事情的真相,吴晓燕和医院均申请鉴定。然而,两份鉴定结果更让该案扑朔迷离。2007年11月2日,昆明市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经鉴定认为:“云南中医学院尚义街二楼针灸推拿室对吴晓燕的治疗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吴晓燕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08年3月28日,云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经鉴定认为:“从中医推拿按摩理论及实践,目前未有因推拿按摩导致胸椎椎管内硬脊膜外血肿的相关报道及病历,因而认为吴晓燕在云南中医学院门诊部治疗后出现该病属医疗意外,损害后果与治疗有一定因果关系。”
事情发生后,吴晓燕委托了律师为其讨要说法,并索赔各项经济损失214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昨天的庭审刚开始,吴晓燕的代理人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将214万变更为385万余元。
据吴晓燕的代理人透露,为吴晓燕进行针灸推拿的是实习医生,没有行医资格证,不能直接对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医院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两次鉴定结果不一样,谁对谁错,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没发生过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该案的诉争,除了对受害者有个交代外,还希望引起各医疗部门的反思。”
昨天的庭审中,吴晓燕的几名大学同学前来旁听。龚先生说:“晓燕是个品学兼优的人,遭遇了这样的劫难,我们都很难过,在亲人和朋友的帮助、鼓励下,才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我们只希望法律能为她讨回一个公正的说法。”
吴晓燕的索赔是否可以得到支持?医院如何看待和处理该医疗事故?由于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该案在开庭几分钟后宣布休庭,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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