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杜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切实抓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说,2008年汛期将至。汛期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于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安全度汛意识。普及有关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强化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意识及能力。
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单位、部位、场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煤炭、水利、电力、冶金、建材、铁路、交通、建设、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水库、大坝、电网、尾矿库、矿井、桥梁、危险品储运、危房、通讯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知还要求,加强汛期值守应急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要组织专家科学施救,防止盲目施救造成事故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