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4月24日报道 余江县11名青年利用网络聊天的方式结交当地女网友甚至在校学生,伺机约到郊外,然后借着夜色,分批对9名女网友实施强暴,一共强奸、轮奸32次,令人触目惊心。2月27日,鹰潭市中级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4月23日,记者对这一系列案件进行了梳理,希望能给人以警醒,提高防患意识。
女学生受邀赴宴遭强暴
小华是鹰潭市某校余江分校的女生,2006年5月29日上午,18岁的她到余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诉说两天前自己遭遇的悲惨一幕。
小华告诉民警,5月27日下午5时许,她接到网友小亮的电话,对方称要请她全寝室6个女生吃晚饭。因已经有两人吃完晚饭,她便带着同学小丽、小琴、小红来到约定的网吧前,4男4女坐摩托车赶到一村庄吃晚饭、喝酒。饭后,他们打牌打到10时许,又骑车赶到九龙山庄。
在九龙山庄,醉酒的小华昏睡在床上。这时,同行青年小龙掀开她的被子,要跟她发生性关系,并动起手来。她挣扎着大喊起来,却遭到网友小兵的殴打。小丽闻声敲开房门,她赶紧拽着小丽一起往外跑,但最终对方掰开。于是,她一个劲地逃。可因为对地形不熟悉,根本不知道门口全是山,无路可走。小龙将她抓住后,不顾她苦苦哀求,仍然采取暴力的手段将她蹂躏。
被小龙强暴后,小华回到住处,又先后被小勇、小亮、小兵强奸。4名女生中,因小琴、小红两人均在月经期,未被强奸。
第二天一大早,4名女生分别找借口,偷偷逃离九龙山庄,回到学校。小华觉得没面子呆在学校,遂于28日下午回到贵溪老家。
小华母亲听到女儿的悲惨遭遇后,跟小华父亲一起哭了半宿,29日便赶到学校报案。
11人强奸9名网友32次
像小华那样遭遇强奸的人不止小华一个,对小华等人实施强奸的人也不止4人。
据公安机关调查,除2006年5月27日这起强奸、轮奸女生案件外,2005年7月,小勇等4人将李某骗至余江县马荃镇一山上轮奸;2006年中秋节晚上,小勇等两人强行挟持小珍到余江青年小学附近草地上轮奸;2006年11 月的一个晚上,小勇等4人将小珍灌醉后,带到320国道旁轮奸……经鹰潭市检察院认定,在这些犯罪嫌疑人中,涉嫌参与强奸妇女的小勇达8次、小龙4次、小亮5次,其他8名同伙次数不等,一共有11个人参与,达32次之多。而被这些嫌疑人强奸的女网友有9人,另外还有数名女网友侥幸逃脱。
这些“魔鬼”胡说些啥?
经民警追捕,小勇等11人分别于2006年12月和2007年年初被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县公安局抓获并逮捕。面对民警的讯问,这些嫌疑人竟表现出无耻和对受害者漠然的态度。
在审讯小勇时,民警发现他的网名显出露骨的兽性,其中网上资料大意是“想尽一切办法玩弄女性”,面对民警的询问,小勇还觉得自己的网名很有个性,很有创意。民警审讯嫌疑人小福时,对方说:“我自己有老婆,还有很多女孩子,所以不能跟她(女网友)谈感情,只是想玩一下她(指发生性关系)。”
受害者应学会自我保护
在9名被强奸的女网友中,小珍和小云都多次被强奸、轮奸,但直到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她们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1990年出生的小珍没有母亲。2006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小亮等人就把她16岁的童贞夺去。当年的半年间,她就5次被强奸,而且每次都是轮奸,多的时候先后有4个人分别折磨她,任凭她如何反抗。然而,每次被强奸后,她依然跟着这些嫌疑人在一起玩耍,不少律师看到她的笔录都觉得揪心。
民警:他们多次强奸你,为什么还要跟他们出去玩?
小珍:他们要我出去的时候,都打我,威胁我。如果我不去,他们就说要抄我的家,并且把强奸我的事告诉我爸爸。
民警:为什么不报案?
小珍:怕他们打我,又怕家人知道,怕报案后更麻烦。我没有妈妈,不知道跟谁说,只好一个人哭。
类似小珍这样的心理,很多受害女性都有,如何防患被侵犯并能让及时惩罚罪犯,是现实中的一个大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罗贤忠。罗贤忠认为,女性要从小就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家庭、学校也要共同关心。在目前网络变得非常时尚的年代,女性交友时要有健康交友的心态,对初次见面的人,在见面时间、空间、饮食方面都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把虚拟世界理想化。一旦被强暴,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不能有羞愧的心理障碍。同时,要有保全证据的基本意识,至少要保留内衣、内裤等,从而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有效证据。 (本文来源:《江南都市报》 作者:刘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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