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企高薪“合规合法”说缘何广遭质疑?
新闻背景
4月22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记者提出的有关电力行业职工待遇过高的问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野平说,国有企业职工的收入只要符合规范、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
反之,如果收入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法,再少的收入也必须严加追究。此话经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质疑。
电企高薪不能无视社会公平正义 既然电力企业号称是国有企业,在理论上其所有权自然属于全体国民,人们就有权力质询其经营成本、经营利润与其职工最终所得是否适当
刘国航
表面看来,人们似乎很难挑出王副主席的这番话中有什么毛病。因为如今电力企业职工的高薪是与其企业高利润挂勾的,因而也就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即“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问题是,电力企业职工的高薪究竟是符合何规何法?
遍查所有与电力相关的法律法规,似乎找不到准予其内部职工可以持高薪的规定。只是这些高薪是企业明发下来的,不是偷偷摸摸或通过什么“小金库”等违规形式照顾职工的,因此绝对谈不上非法收入。事实上,现在金融、投资、电信以及电力等国有企业的工资都较其他行业高出不少,尽管也引发社会上的一些非议,但终究没有人能轻易改变得了,只能是说归说、拿照拿。但是,如果一定要把高薪与其高利润相提并论,那么近年来的电价一直呈上涨趋势又该作如何解释呢?是不是自己创造的企业利润与电力用户(自然包括百姓用电)支付的电价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说,电力企业的利润用于何处是一回事儿,而广大电力用户交不交电费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推论下去,那么当前一方面电力用煤的价格飞涨即电力经营成本增加,而电企职工的高薪依然不减的现状就无人解释得清。再进一步说,如果不是由国有控制着电力、电信和银行等垄断行业,那么这种根本不符合经济学常识的赔本买卖没人会做。事实上,即使西方的大型企业中,每逢企业不景气或经营成本大幅增加,往往会以裁员或减薪来应对。而我们所能找到的出路则往往是电价总呈上涨趋势而从未低落过,即电力企业拿高薪,电力用户高交费,至于电力用户上缴的费用是否计入企业利润,谁都心知肚明。
当前,随着社会CPI的不断增加,能源成本费用肯定也在增加。在这种情势下,对电价费用的调整确实要做到统筹考虑,既要考虑到发电企业的承受能力和消化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到电力用户的消化能力和对物价总水平影响等因素。依我看更要看重后者。因为电力用户的消化能力(似应称承受能力更恰当)不但事关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还与百姓生活与社会的安宁不无关联。谁都不能指望在电企职工高薪与电价仍呈上涨趋势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借口,毕竟它已伤害到社会的公平与尊严。
在一个抱定相同价值和拥有共同理念的社会里,平等不但意味着人格上的互相尊重,同时也表现在获得经济利益的纯洁度上。如果一个人通过自己的辛勤与诚实劳动获得不菲的收入,他是令人羡慕与尊敬的(即便是财产性收入也应要求投资款项合法);反之,如果通过不规范或不合法乃至以垄断性经营获得与攫取高额利润,并以此作为高薪取之不尽的来源,就很难得到社会的认可和相应评价。电力企业的职工高薪之所以屡受社会议论,主要在于它已不局限于一项内部事务范围。既然电力企业号称是国有企业,在理论上其所有权自然属于全体国民,人们就有权力质询其经营成本、经营利润与其职工最终所得是否适当,而高薪当属被诘问之列,并不再是什么“无可非议”的问题了。
解决社会公正问题除了要及时倾听社会大众声音外,更要依靠制度来安排和约束。现在,收入不平衡问题早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国家有关部门也开始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只是人们需要的是加快调整与改进的步伐,不容各种不合理的现象继续拖延下去。对一些国有企业的不合理高薪问题,其解决手段最终还应依靠改革,而改革的成果也应由全体人民共享。共享当然不是平均,如果能在市场竞争机制而不是垄断体制中拼杀出一条成功的经营之路,并能在降低成本、控制煤耗和减少线损上大幅增加企业利润,那么电企职工领取多少高薪,人们也就无理由非议与非难,而只能是感奋与羡慕,并感激其给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的高能力与水平。
别让电价成为解不开的死结 如果亏损面继续扩大,政府接下来的妥协之举,很可有是减免电企的一部分税和费,仅此而已,走一步算一步
鲁宁
看得出,王野平在答记者问时非常小心翼翼,措辞谨慎,惟恐说话不当被媒体误读为电监会与电企穿一条裤子。不幸的是,经多家媒体和门户网站报道后,王副主席还是被置于众网民集体拷问的“风暴眼”。电企亏?电价涨?为电企做说客?为“电老虎”张目?垄断无耻!.……拷问还是客气的,“调戏”王副主席的网贴也不计其数。
那么,电企亏不?电价该涨不?我谈点个人看法:
第一,电企确实出现了亏损。“今年前2个月,规模以上电企,有1990家亏损,亏损面41.69%。”这组数字由国家统计局和中电联(行业协会)共同发布,权威性当无问题。否则,就此开展的讨论就失缺了前提。当然,四成亏损面一说仍显“粗糙”,它未向社会交代亏损的央企、地方企业、合资企业及企业自备电厂各占多少比例,以及亏损额总量数据。统计数据大而化之,中国的一个“老毛病”,其成因及背后的“心思”此文不表。
其实,即使缺乏亏损之官方统计,只须对电力工业略知一二,凭常识也能做出“亏”之判断。电靠煤转化,近半年煤价涨幅在25%以上,其中电煤平均涨幅还要高出约4个百分点。煤是电的成本构成大项,就像上海超市里的馒头,面粉涨价而不准馒头涨价,馒头只能变小……当然,作为中国经济“基础价格”的电价,政府对其管控比馒头要严厉许多。如是,电企亏损势所必然。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副局长刘南昌甚至断言:按目前的煤价趋势,70%以上的国电企业将会亏损。
追溯历史,电与煤结冤家始于1990年代中后期,此前,统配煤、统配电,电与煤相安无事,前提是对煤予以大量财政补贴。后来,随市场化进程加快,外加财政补煤不堪重负,国家放弃“煤补”。于是乎,在电煤继续统配的情况下,煤大幅亏损,在2000年前后达到难以为继之地步。没辙,政府放弃电煤统配,允许煤价适当放开……无奈,“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系中国经济体制之顽症,电煤价格放风筝,煤企翻身得解放,电厂哭爹喊娘哇哇叫,逼着政府尝试煤电价格联动,2005年4月和2006年6月,两次联动,上网电价上调了2.9分,销售电价上调了5.1分。此举虽对电企消化发电成本有所帮助,但遭来全社会强烈反弹,直接和间接推高了CPI,外加电企以国字号为主,涨电价与垄断。
眼下,受错综复杂之利益纠缠,既非市场定价又非行政定价的国内电价,形同“非驴非马”,现阶段惟一可供改良———缓释电企亏损之办法,只能是继续硬推煤电价格联动。只可叹,这项联运从2006年下半年起已失去外部支撑条件。试想,眼下政府的最大敌人是通胀,电价“基础价格”之属性,牵一发而伤全身,哪个敢拍板搞联动?而更令人难受的是,电价长期扭曲,尤其是工业用电太廉价,不仅不利于各地主动调整经济结构和企业节能减排,反而会刺激地方和企业一个劲拼抢“三高”项目,导致宏观调控无从做到釜底抽薪,而只能不断在釜顶上压石头之尴尬。有道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家大业大摊子大,外加更大范围的综合性体改长期遭遇瓶颈制约,要想理顺电价包括整个资源类产品价格难啊!
全球化背景下,讨论国内电价还须有国际视野。基于全球能源供求大势,国内煤价肯定还要涨,且将长期在高位运行。如是,国内电价如成品油价一样,价格倒挂将是长期的。何况,防通胀———保民生———求稳定,乃当下及今后相当长时间段内的第一要务。因而,结合上文分析,我敢大胆断言:电价确实是现阶段解不开的死结。而如果亏损面继续扩大,政府接下来的妥协之举,很有可能是减免电企的一部分税和费,仅此而已,走一步算一步。对此,有关方面显然不能继续无动于衷,因为我们不能让电价成为解不开的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