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女孩的“回家”之路贺绍强陪女儿贺梅荡秋千
华人声援贺绍强夫妇
打赢官司之后,与朋友庆贺
临别前,与贝克一家合影
2008年2月3日,这一年的春节前三天。湖南邵阳籍男子贺绍强领着他的妻子罗秦、女儿贺梅从美国回到了老家。
这一家人的归来,立刻引起了无数媒体的关注,贺绍强邵阳老家的院子里突然变得热闹非凡。媒体的关注,源于贺绍强夫妇在美国的一场打了7年的官司。
签署寄养协议 1999年1月,已经是贺绍强来到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第三年,而早在第二年,新婚不久的妻子罗秦也来到了美国和丈夫团聚。
幸福的生活似乎即将开始,但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1999年2月,就读于孟菲斯大学的华人李女士向法庭指控贺绍强对其性骚扰,贺绍强对此坚决否认。但是,学校没有相信贺绍强的解释,贺绍强因此失去了在孟菲斯大学的助教职位和奖学金。
一方面官司缠身,另一方面经济窘迫。恰恰就在这时,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贺梅出生了。迫于生计,罗秦丢下还没有满月的女儿找了一份保姆的工作,每月固定收入400美元。在孟菲斯,400美元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一个三口之家生活下去,更何况他们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
“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们通过比较信任的教堂认识了一对夫妇”。这对夫妇就是贝克夫妇。
1999年2月24日,在美国孟菲斯市基督教堂,贺绍强和贝克夫妇签署了一份寄养协议,把出生仅4周的女儿贺梅托付贝克抚养,协议的时效是三个月。
但是,三个月过去了,贺绍强的情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恶化。于是,贺绍强夫妇和贝克夫妇在当地领养机构负责人、法院工作人员以及贝克的律师的见证下,在孟菲斯市青少年法庭的一间办公室里签订了一份新的协议。
贺绍强对本报特约记者回忆说,当时他们签订的是一份固定的表格合同,表格上面注明的是监护权的转让。罗秦回忆说:“贝克的律师告诉我们可以随时要回小孩。”
在贺绍强夫妇看来,这一纸临时协议不仅意味着贺梅能够更加健康地成长,同时也意味着,在他们经济好转之后可以随时要回贺梅的抚养权。
起诉贝克夫妇 按照协议的约定,在监护权转让期间,贺绍强夫妇可以在对方方便的时候去探望贺梅。但是,就在一年时间快要过去的时候,贺绍强夫妇感觉到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两人想跟孩子在一起待得长一点,开始,遭到了贝克的委婉逐客。后来,想跟贝克预约探望孩子的时间,贝克经常说孩子不在家,无法探望。
“我心里就开始有点防备,开始想把小孩子要回来,”罗秦说。
2000年2月的一天,就在中国农历新年即将来到的时候,当贺绍强提出要回他们一岁女儿的监护权时,他看到的是贝克一双惊讶的眼睛。贺绍强说,在看见贝克眼神的那一刹那,他明白“贝克是绝对不会把小孩还给我的”。
在贺绍强夫妇看来,要回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天经地义的要求,但这个要求被自己曾经千恩万谢的贝克夫妇明确地拒绝了。贝克夫妇觉得,他们有权利将孩子抚养到18岁。
无奈之下,贺绍强夫妇于2000年4月向孟菲斯地方青少年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贝克夫妇归还女儿贺梅。6月,孟菲斯地方青少年法庭经过审理认为,贺绍强涉嫌性侵犯的案件尚未结案,也无法证明自己的经济条件已经改善,不适合抚养贺梅,据此驳回了贺绍强夫妇的诉讼请求。
清华大学婚姻法教授陈建民认为,依照美国法律,这个判决结果是合理的:“美国法官在审理有关儿童的抚养权、监护权案件时,首先考虑的是以孩子的利益为最重要的考量,这其中就包括什么样的成长环境对孩子最有利,而不是其他。当法官认为父母不合格的时候,比如对刑事犯罪、有吸毒行为的父母,法官就会认为这样的家庭环境对孩子是不利的。”
就在孟菲斯少年法庭作出对贺绍强夫妇不利的判决之后,贺绍强被指控性侵犯的案子升级。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李女士改变了最初的性骚扰指控,直接向当地警方控告贺绍强强奸未遂,并向警方提供了一条沾有被认为是贺绍强精液的牛仔裤。强奸在田纳西州是重罪,贺绍强被当地警方正式拘留。虽然贺绍强很快被保释,但围绕案件的调查和听证却让贺绍强无暇他顾。
上诉再次失败 一年之后,为了要回贺梅的监护权,贺绍强夫妇于2001年4月9日又向孟菲斯地方法院提起上诉。6月6日,孟菲斯地方法院通知贺绍强,这一天法庭将开庭审理此案,但是,就在法庭开庭前,贝克夫妇提出延迟审理的要求并得到法庭的同意。
6月22日,贝克夫妇直接向孟菲斯地方高等法院提出了控告。他们控告贺绍强夫妇故意抛弃小孩,因为贺绍强夫妇已经超过4个月故意不去探望贺梅,要求剥夺他们的监护权。美国田纳西州的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在4个月内故意不探望孩子就可能构成抛弃罪,如果罪名成立,父母将失去孩子的监护权。
贺绍强解释说,这期间他们多次打电话跟贝克联系,要求见贺梅,但是贝克拒绝回电,然后他们向地方法院提出申请,要法院支持他们探望贺梅。2002年2月,孟菲斯高等法院直接对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采信了贝克夫妇的控告理由。据此,法庭作出判决,贺梅由贝克夫妇监护,判决中同时下达了六条禁令,其中有一条是禁止贺绍强、罗秦夫妇跟贺梅的任何接触。
走出法庭的贝克夫妇兴奋不已,贝克太太对着摄像机镜头手舞足蹈:“我们很高兴法院作了这样的决定。”
而这个判决对贺绍强夫妇来说,无疑是一场噩梦。贺绍强说,听到这个判决,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罗秦告诉记者,他们不仅不能去见自己的女儿,即使他们在大街上偶然碰到了自己的女儿,他们甚至不能叫女儿的名字。
多方声援赢得官司 但这个判决也更加强化了贺绍强夫妇把女儿要回来的决心。贺绍强继续上诉,罗秦则举着牌子,向社会各界呼救。这个时候,美国主流媒体开始广泛地报道并讨论这个案子,贺绍强夫妇以及他们的女儿贺梅的遭遇让他们得到了很多关注与同情。美国律师西格尔提出义务帮助贺绍强夫妇来打这场官司。案件也引起了中国驻美大使馆的注意,他们多次和相关人员联系,表示坚决维护中国公民的权益。
在孟菲斯地方高等法院对贺梅监护权一案作出判决一年之后,2003年6月,孟菲斯地方法院对贺绍强涉嫌强奸未遂的刑事案件在历经4年之后终于判决,贺绍强被判无罪。
2005年10月,贺绍强夫妇就贺梅监护权案件上诉到了田纳西州中级法院。但是,11月3日,田纳西州中级法院再次驳回贺绍强夫妇的诉讼请求。
2006年4月,贺绍强夫妇继续将案子上诉到了田纳西州的最高法院。这时贺梅已经6岁。对于贺绍强夫妇来说,见不到女儿的那种伤痛远远超过案子本身带来的折磨。4年间,他们只能偷偷地去看望自己的女儿,并且期待在街上能够和她不期而遇。
2006年10月22日,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开庭审理贺梅监护权一案,庭审中,双方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被上诉人贝克的辩护律师裴瑞尔的最主要的抗辩理由是“孩子的利益大于一切”,孩子不是亲生父母的财产,案件的重点是什么才是对小孩最好的,而在贝克看来,贺梅已经在贝克家生活了6年,这时让她离开她成长的环境会对她极为不利。
这个理由毫无疑问也是美国法官首先考量的理由。对于贝克的观点,贺绍强予以反驳:孩子的最佳利益应该先讲父母亲对孩子有没有殴打,有没有虐待,有没有抛弃,这些情况如果不存在,不能直接跳到最佳利益上面谈,因为在中国人看来,血脉亲情才是最佳利益。
法庭上,贝克方的证人再次提出在孟菲斯地方高等法院相同的证词:如果贺梅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就会被运回中国,而在中国,女孩不受重视,经常被父母吊在树上殴打,甚至被弃养。这些证词引起了许多列席旁听的华人极大愤慨。
当地时间2007年1月23日上午,美国田纳西州最高法院推翻了之前两个地方法庭对此案的判决,把贺梅,这个8岁女孩交还到亲生父母贺绍强夫妇怀里。在田纳西州最高法院的这份判决书中,血缘关系战胜了一切。
罗秦在回忆当时自己知道这个判决结果的情形的时候,转过了头去,一手掩面。罗秦说,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自己正开车行驶在高速路上,眼泪一下子忍不住掉下来,往事像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回想起来,眼泪无法停止。
开始新的生活 在这场长达七年的孩子的监护权争夺战中,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贺绍强夫妇的身心备受煎熬,他们的诉讼幸亏得到当地华人的声援和经济支持,才得以从物质的层面坚持下来;贝克夫妇也因为昂贵的诉讼费不得不卖掉房子,他们将从此远离他们曾经和贺梅一起有过8年温暖的蓝草坪。所不同的是,贺梅将重回亲生父母的怀抱,而贝克夫妇将带着他们其他的孩子搬到刚刚租来的房子里。
2008年春节前,贺绍强夫妇带着贺梅回到他们的祖国,开始他们新的生活。
2008年3月,记者在贺梅的外婆家重庆见到了这个依然满口英文的9岁小女孩,孩子有着春天般的笑脸,她拉着妈妈的手,在游乐场跟一群孩子嬉闹玩耍,阳光洒在她稚嫩的脸上。
美国田纳西州首部保护亲生及领养父母权利的法律——“贺梅法案”“ANNA MAEHEACT” 目前正在酝酿当中。如果通过,这将是美国首部以华人命名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