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马英九在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之前彻底摆脱了特别费案的纠缠,而他的律师宋耀明称,他曾提醒马英九,应考虑就职后“大赦”目前在侦办、审理中的逾两百起“首长特别费案”;陈水扁夫妇都可能因“大赦”受惠脱身…[点击进入专题:马英九“特别费”案 台湾“国务机要费”案] |
台“最高法院”昨天就特别费案判决马英九无罪,马将在5月20日以清白之身就任。 |
台“最高法院”庭长张淳淙昨天公布判决结果时,为求慎重,不时低头看资料。(苹果日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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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台湾地区准领导人马英九所涉及的台北市长特别费案,台“最高法院”昨天三审判决马英九无罪定谳。马英九律师宋耀明昨天透露,他在马英九08当选后主动提醒马,应思考就职后“大赦”目前在侦办、审理中的逾两百起“首长特别费案”,马指示他成立小组研究是否可行。
宋耀明表示,他将成立的研究小组,会从法律面和公平性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让所有“首长特别费案”“大赦”,另也将评估陈水扁所涉的“公务机要费案”,是否也一并处理。
他说:“已邀请几位律师脑力激荡,结果发现无论是‘修法’(‘会计法’、‘审计法’等)或‘大赦’,要考虑的面向实在太广、太复杂,目前还没有结论。”
宋耀明指出,“大赦”是台湾地区领导人根据“赦免法”所赋予的权力,针对某种特定的犯罪案件赦免被告的罪与刑,范围包括侦查中、审判中,甚至已经判决确定的案件;意即一经“大赦”,案子就不必继续再侦查、审理,已入狱服刑者也不必再服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目前卷入特别费案的“政府机关首长”,从“中央”到地方逾两百位,包括李登辉、连战及台当局前“行政院长”游锡堃,若马英九将来决定“大赦”,所有涉及特别费案的公职人员将可解套。
由于有法界人士认为,陈水扁的“公务机要费”也算是特别费的一种,因此连卷入“公务机要费案”的陈水扁及夫人吴淑珍都可能因“大赦”受惠脱身。不过, 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及其父亲赵玉柱因涉及的是内线交易案,不可能逃过审判。(环球网 周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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