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造假账 秘密回佣旅社
谢瑞麟父子行贿1.7亿面临坐监
珠宝界名人谢瑞麟在行内叱咤多年,惟晚年却无奈面临锒铛下狱。谢瑞麟珠宝(国际)有限公司主席父子谢瑞麟及谢达峰,涉及多年来向旅行社及导游提供逾1.7亿元贿款案,经过超过100日的跨国聆讯,昨日卒在区域法院作出裁决。
涉案共5人罪成实时还柙
5名被告包括谢瑞麟(70岁)及儿子谢达峰(39岁)、前副主席及财务董事锺婉玲(45岁)、副主席及行政总裁Peter Gerardus Van Weerdenburg(温比得)(48岁)、业务推广高级经理王庭芳(50岁),昨早先后到湾仔的区域法院听判,其中谢瑞麟有3项罪名成立,包括串谋行贿、伪造帐目及偷窃;而其子达峰则有8项罪名成立。各人暂遭收柙,待今早继续听法官鲍理贤的判决理由。
疑造假帐非法回佣助逃税
控罪称,5名被告在1996至2005年间,涉利用6家离岸空壳公司捏造虚假开支,向旅行社及旅行社员工非法提供近1.7亿元秘密回佣,藉以助人逃税;而谢父子亦涉嫌挪用公司资产逾320万。
这宗涉及亿元的案件,原本预审期长达50日,惟最终却花费100天进行审讯。廉署则在调查后在2005年4月采取行动将谢父子及与案人士拘捕,翌年1月落案起诉。
秘密回佣招揽旅社带客光顾
有关案情指出,自1995年起谢瑞麟珠宝(国际) 的附属公司谢瑞麟珠宝有限公司(TSL)先后在香港仔和红磡开设5间货品陈列室。为吸引旅行社带团光顾陈列室购物,TSL衡量参观游客人数和购货额,给予旅行社一定比例佣金;此外,有时也会支付佣金给旅行社职员,佣金是需要纳税,且经由TSL与各旅行社签署书面合约确认,此外控方所谓的「佣金制度A」。另一种则是所谓的「佣金制度B」则是为TSL巧立名目,秘密支付回佣给个别旅行社、职员和导游,一般在TSL公司会计帐上均不记帐,逃过税务局的查核,藉此不用纳税,此计划得到首被告谢瑞麟拍板同意。
利用海外公司迂回调钱回港
其后,谢瑞麟与次被告谢达峰两父子于1996年起放权予TSL董事梁悦权,并有陈列室业务推广总经理张兆辉及第五被告高级业务推广经理王庭芳加入协助,张利用一间名为「World-wide」的马来西亚空壳公司,在四年内骗取TSL财务部电汇合共6000万元,并再将款项汇返香港,用来支付佣金给指定旅行社。不过,后来为求方便,则改以现款,无单无据的情况下直接支款给「Worldwide」。因为该公司从外地招徕顾客,故毋须在香港纳税,但实际上「World-wide」其实没有任何业务。为免引起核数师的疑心,谢瑞麟同意部分「佣金制度B 」的款项会当作交际应酬费,存入19名业务推广经理的户口,扣除缴纳薪俸税的款额,余额全数由张兆辉分发给旅行社和职员。
涉假收据向财务部取巨款行贿
在1998年金融风暴打击珠宝零售生意,谢瑞麟改向旅行社和职员按营业额百分之二的比例支付佣金,惟名义上仍是应酬费,第五被告按月将虚假收据呈交TSL财务部以取得款项。2000年张脱离TSL,谢父子延续涉案的非法回佣制度,同意成立另一家离岸公司「Brighhouse」代替「Worldwide」。其后3年间,共4600多万元从海外户口转回香港。谢达峰接棒成为公司主席,而梁悦权胞弟则在百慕达成立第三间离岸公司,梁代表TSL在澳门跟这间名为「Cinedell」的空壳公司签署虚假合约,1年间又接收了920余万元的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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