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出现在二级大法官名录中 |
沈德咏出现在二级大法官名录中 |
沈德咏1年多重返最高法 曾撰写第一部研究死刑专著
【新民网·独家报道】4月24日有媒体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4日通过表决,免去曹建明、姜兴长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沈德咏为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沈德咏2006年12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据新民网了解,在10年前的1998年,沈德咏曾出任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一职。
4月24日,新民网了解到,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的法官介绍栏目里,沈德咏出现在二级大法官名录中,暂列刚去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二级大法官姜兴长之后。
据官方简历,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现年54岁,江西省九江市修水人。研究生学历。1974年至1977年在江西师范大学外语系学习。1980年至198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77年任江西师范大学外语系助教,年级主任,系团总支书记。1983年任江西省委政法委调研室副主任。1988年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7年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1998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同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6年12月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德咏还是中央纪委委员。
新民网了解到,沈德咏还是诉讼法学专家,是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教授。编写有关死刑、刑诉法修改、民事强制执行、审判监督等论著、文集及法律工具书十余部,其中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较研究》为我国研究死刑问题的第一本专著。 (新民网 戴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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