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和乡里的领导不但给俺们送来了面粉、花生油等生活用品,还专程来看俺们,俺们一家真是……”山东阳信县劳店乡的张晓萍紧紧抓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原来,张晓萍之夫宋立夫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留下老伴及残疾儿子相依为命,整个家庭陷入痛苦与拮据之中。
阳信县检察院受案后,立即与劳店乡领导到张晓萍家了解情况,并立即启动刑事救助机制进行救助,与县残联、妇联等单位一起给他们送去了生活物品。当看到他们家冬不挡风、夏不遮雨的土房,大家都十分心痛,通过协调,县残联决定将资助其修缮房屋纳入2008年的工作计划中,对其建造新房按规定提供补贴。
刑事救助作为一项机制,是阳信县检察院把执法办案同帮扶困难群体、保障民生相结合而开展的一项新尝试。经过积极联系、沟通,该院今年初会同县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团委、社保、妇联、残联八部门以会签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救助对象和范围、救助机构和程序、落实责任部门和救助方式。
该机制的救助对象是因刑事案件发生导致生活无助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经八部门慎重考虑,最终将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列入救助范围,并设置了严格的考察条件。近期,八部门经过严格考察,成功地对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进行了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确保救助的长效机制,八个部门进行了具体分工:检察机关负责法律方面的追偿救助;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必要时给予临时救助;残联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紧急救助和专项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刑事案件被害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条件的无业、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就业介绍;教育部门对被害家庭未成年子女视情给予“两免一补”或教育资助;司法局对刑事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团委和妇联维护好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号召社会各界给予关心帮助。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院已救助各类刑事案件4件10余人次,在维护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