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4月26日电(记者王晔彪)天津市建委日前开始对全市在建社会保障用房进行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同时推出具体措施,加大对社会保障用房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
目前,天津的社会保障用房有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示范小城镇、新家园等,为保证社会保障用房工程质量,天津成立社会保障用房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社会保障用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推动。
强化事前监督,落实工程开工前阅图、监督方案审核及监督告知制度。
同时,强化地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等阶段验收,实施阶段验收委托第三方检测制度。强化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前对每户每室检查验收,不经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不颁发入住许可证。
在建设中,天津强化全过程施工质量监督,落实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依法监督,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条文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工程交付使用后,天津市建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成立维修小组,公布维修电话,并对售后维修服务情况进行跟踪抽查。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技术培训和观摩等活动,树立好的典型,确保多出优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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