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喝多了酒会误事,有人却因没喝上酒惹祸。酒精依赖的谢海秋因为没酒喝产生幻觉,竟然手持菜刀砍向无辜的同村妇女。经辽宁省朝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海秋有期徒刑—年,缓刑一年。
2007年6月18日17时许,谢海秋因为一整天都没喝到酒,心情躁动不安。
他忍不住抄起一把菜刀冲出家门,来到同村妇女张某家东边的小道上,正好碰到外出回家的张某。在张某毫无觉察的情况下,谢海秋无故向张某头部连砍三刀,致张某轻伤。
经鉴定,谢海秋患酒精依赖症,其实施上述伤害行为时自我辨识和控制能力减弱,处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状态。鉴于谢海秋家属已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张某家自行和解,且谢海秋认罪态度良好,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周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