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农民救山火被烧伤 申报见义勇为遭拒
大河网讯 (记者 王海锋 刘俊锋)南阳市南召县3月26日突发山火,山火过火面积达200多亩。当地一位农民发现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扑救,但他最终还是被再次燃烧的山火包围,全身烧伤面积达70%。
昨日上午,在南阳市南石医院(南阳市石化医院)烧伤科病房外,当南阳市一位爱心网友将100元捐款递给南召县四棵树乡二郎船村农妇洪金丰时,她感动地拉着儿子长跪在地对爱心人士表示感谢。昨日一个上午,南阳市爱心网友共为他们捐款4800元。一个月前,洪金丰的丈夫段玉凡自发扑救山火时被烧伤。
52岁的段玉凡是南阳市南召县四棵树乡二郎船村农民。3月26日下午,当地一个叫三道沟的地方突然发生山火,段玉凡看到,立即赶到山火参加扑救。此前,村支书刘堂青已组织了30多名群众,正在现场扑救。3点30分许,明火基本被扑灭。段玉凡用耙子紧张地清理隔离带上的枯叶时,一阵山风刮起,尚未燃尽的山火重新燃起,一下子把段玉凡包围在了火中。山下扑火的群众听到动静赶来把段玉凡救出时,段已被烧得不省人事,当天下午送往南阳南石医院。
段玉凡被烧伤后,当地乡村立即展开了救助,但段玉凡的烧伤面积太大,一个月下来,已花费了11万元。这些费用,除段家自筹外,乡政府和村组干部先后带来4万多元。
刘堂青说,这几天他几乎没有闲着,整天都在为段玉凡治病找钱,除了乡里和县里,最近他又发动村里4个小组捐了4000多元,全村共11个小组,下一步还要到其他村里去发动群众。
刘堂青介绍,段玉凡被烧伤后,村里把他的事迹材料送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希望能以见义勇为对待,但得到的答复是,“救火不同与坏人作斗争”,申报没有结果。
有村民认为,这样的英勇事迹应该算是见义勇为。
南阳市一位律师说,见义勇为包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段玉凡是为集体利益免受损失而挺身扑火的,应视为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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