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郄建荣我国已将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流域确定为国家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省一级政府是组织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责任主体。环境保护部近日就该部与发改委、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这样强调。
上述规划确定,到2010年,要使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6个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