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各方谴责西藏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 西藏局势最新消息

法律变迁折射西藏社会民主政治巨变

  新华网拉萨4月28日电(记者逯寒青、颜园园)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自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充分行使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已制定了255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用法律的手段维护了西藏人民的特殊权益,促进了西藏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每年春暖花开的季节,来自西藏各地的人民代表都会齐聚拉萨,参加一年一度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们依法行使着自己的民主权利,一项项建立在国家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框架内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决议、决定,经由他们的手表决出台。西藏的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在彻底抛弃了旧西藏“法典”后,正在推动西藏的民主政治走向全面成熟。

  推翻旧“法典”西藏人民才能获得民主权利

  在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旧西藏,通行的是使用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这些“法典”将人分为三等九级,并用野蛮、残酷的刑罚维护着政教合一的黑暗社会制度,是官家、贵族和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对百万农奴进行压迫和剥削的保护伞。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历史处从事档案研究近30年的史学专家索朗旺堆说,从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下来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可以清晰地看出,旧西藏的法律是在用野蛮、残酷的刑罚维护其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人们生而不平等,其中农奴主对农奴拥有不可想象的无限权力。

  《十六法典》有一条关于责令蓄谋杀人已遂的凶手赔偿命价的法律为杀人命价律。命价即用一定数额的金钱,来作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赔偿,以求得饶恕。命价数额依被害者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而分为不同的等级。

  法律规定:人分为上中下三等,其中上等又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三等;中等分为中上、中中和中下三等;下等又分为下上、下中、下下三等。上上是至高无上的,命价无法偿还;下下如流浪汉、铁匠、屠夫等,彼等命价值草绳一根。

  《十三法典》之第八条中写道:尊者滴血值一钱,卑者滴血值一厘。伤人上、下有别:民伤官,视伤势轻重,断伤人之手足;主失手伤仆,治伤不再判罪。主殴仆致伤无赔偿之说。

  这两部法律还明文规定,农奴主可以对农奴施加包括挖眼、削足、砍手、推崖、溺水直至处死等各种骇人听闻的酷刑。农奴主可以任意把奴隶的人皮剥下来作器具或饰物。《十三法典》《十六法典》还规定,农奴“勿与贤哲贵胄相争”,甚至规定“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鞭击之”。还规定:“民反者均犯重法”,不但本人处死,而且家产没收,妻子为奴。

  1951年西藏获得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在平息叛乱后开始实行民主改革,百万昔日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农奴第一次抛弃了下等人的身份,有了平等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1961年4月,西藏各地乡一级基层普选开始,百万翻身农奴穿着节日盛装,手捧哈达,兴高采烈参加投票,行使自己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民主权利。1963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条例》,旧西藏的所有“法典”被宣告彻底废除,百万昔日的农奴在历史上第一次获得了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他们踊跃参加选举,并由此产生了自治区各级权力机关。一大批往日身份“低贱”的农奴开始担任各级领导职务。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自治机关及其领导人,宣告了西藏自治区的正式成立。西藏人民从此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社会主义法制化的发展道路。

  江孜县的选民把选民证称为“当家做主证”,严肃认真地参加选民资格审查和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阿里地区参加投票的人占选民总数93%以上。昌都小日通乡的选民100%投了票。堆龙德庆县古荣乡的翻身女农奴仁增拉姆参加选举时说:“过去我是一头衰老的毛驴,终年驮着沉重的驮子,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在共产党领导下,我真正成了主人啦!”

  当选为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主任的尼玛次仁,曾经是西藏山南索康·旺庆格勒庄园的农奴。当年旺庆格勒说:“尼玛次仁是我的财产,我愿意把他揉成团装在口袋里,随我;我高兴把他拉成条围在腰上也由我。”随着民主改革翻了身后,尼玛次仁说,现在有法律保障我的人身自由,我再也不是谁的私人财产,活得心里真敞亮。

  社会主义法制成为西藏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

  西藏的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旧西藏的一切法典。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西藏各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享有作为共和国公民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随着1965年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和西藏自治区的成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中国根本政治制度在西藏得以实行。1984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对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自治权利及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做了系统的规定,为西藏人民充分行使自治权利和西藏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说,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西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省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既享有普通省级行政区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力,又享有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

  据统计,自1965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已相继制定了255件符合西藏实际,维护西藏人民利益,并具有民族区域自治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这其中包括《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对外国人来藏登山条例》《西藏自治区信访条例》《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关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活动的决议》《关于严厉打击“赔命金”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定》等。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常委会,加快了经济立法的步伐,相继制定了一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的法规,如《西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的制定,不但促进了西藏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99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决定》,使自治区各项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走向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轨道。

  曾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巴桑罗布说,在“依法治藏”的工作思路指引下,西藏自治区已形成了自己的立法特色和机制。自治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对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权限、立法程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拉萨市地方性法规的批准程序等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使西藏地方立法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用法律手段维护西藏人民的特殊利益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明确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使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起来,为西藏人民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柏振明说,西藏自治区立法机关根据授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制订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条例和补充规定时,十分注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西藏人民的特殊利益。

  198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从西藏少数民族历史婚俗等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这一条例在坚持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西藏各少数民族婚姻家庭关系现存的特殊情况和风俗习惯,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在西藏降低两岁;对于执行婚姻法以前形成特殊婚姻关系,准予维持;尊重各少数民族的传统婚嫁仪式等等。这种从实际出发的做法,受到了广大西藏群众的拥护。

  自治区人大于1987年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各民族都有使用、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等规定,在西藏得到了全面贯彻和落实。

  自治区人大于1990年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对于保护西藏各个历史时期的文物,并把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起到了积极作用。

  西藏自治区人大还先后颁布了《森林保护条例》《矿产资源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条例,实现了自主地保护、开发和利用本地资源。目前,西藏已建立17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约占全区面积的三分之一。这些地方法规有效地保护了世界屋脊极为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可持续发展。

  自治区人大还规定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西藏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民族的传统节日列入自治区的节假日。目前,西藏每年的节假日比国家法定节假日要多10天。另外,根据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西藏将职工的周工作时间规定为35小时,比全国法定工作时间少5个小时。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和各级政法机关在西藏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普法教育活动,全区已有超过200万人次接受了普法教育,青少年在校学生的普法率达到了90%以上。在西藏县乡换届选举中,选民的参选率基本都保持在90%以上。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藏族群众法律意识空前提高。过去藏族群众之间发生了纠纷,或私了,或是找喇嘛解决,如今藏族群众已习惯找法律调解中心,找律师解决。

  西藏自治区政府主席向巴平措表示,西藏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切实把政府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努力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rongzhou)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