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4月28日电记者韩萍要坚持以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为目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使之贯穿于“平安青海”建设的全过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青海省省长、省综治委主任宋秀岩在今天召开的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命名表彰会上强调的。
宋秀岩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重点对象,坚持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宗教教职人员、农牧民群众为重点。要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抓好《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七进”活动,进一步巩固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寺院活动,大力加强对僧尼的法制宣传教育,团结广大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