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克拉玛依4月29日消息(记者胡志坚李静)经克拉玛依市政府研究同意,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春起,克拉玛依全市四万余名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不再向学校缴纳学费。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局长贾庆昌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举标志着克拉玛依市在全疆率先全面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
通知规定:对市区两级财政拨款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即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全市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借读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通知还要求各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接到通知后,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收费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凡违反规定,擅自收取以上费用的部门和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据悉,自治区财政厅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费。
今年是克拉玛依市的“关注民生年”,市政府根据克拉玛依市的财力状况,决定先行一步,提前半年实施。
据了解,在此之前,克拉玛依市已从2006年春季起,逐步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等相关费用。
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全面免除学费将惠及全市41000余名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其中每位小学生家庭年均减负300元左右,每位初中生家庭年均减负约450元左右。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年约减免学费1400余万元,费用将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市民群众普遍反映说,免收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家长是最大的受益人,政府的这个政策真正体现了关注民生。
据了解,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课本循环使用制度。2008年按全部学生人数免费配齐课本,从2009年春季起,确定为循环使用的课本,财政只安排40%的补充更新资金。取消收费项目后形成的缺口资金,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按照需要予以安排。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