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9日电(见习记者吴晓杰)5月1日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实施。
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首次明确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纳入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此外,该法还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为劳动者降低成本,部分案件将实行“一裁终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事任免、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有关部门要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将禁止吸烟的范围从一般公共场所提升到包括工作场所在内的更为全面的范围,从医院到大、中、小学,从办公室到餐馆、酒吧、咖啡厅,从机场、火车站到体育场、健身房,从文化场所到旅馆客房、公园等。
此外,《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新法新规也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