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厕教师”向学校要求精神赔偿
被强制安排到厕所值班
⊙《法制周报》见习记者 郭薇灿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高级中学于2006年秋初步建成并开始招收第一届学生。开学后不久,学校发现70%的男生和10%的女生会吸烟。
这项值班制度一出台,就引来了老师和学生的不满和抱怨。曾为该校代课教师的王斌告诉记者:“老师们虽然感到很气愤,但只能忍气吞声,按照值班表上的安排值班。”
老师被学生笑称为“厕所所长”
在这份厕所值班表正式开始执行的时候,王斌发现,值班表的时间安排非常混乱,在同一时间段王斌竟然要分别在教学楼和宿舍楼的厕所值班,王斌向校领导反映,但校领导要求老师服从学校规定。(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没办法,王斌只好让其他代课老师代替他值班,等到王斌休息的时候再把班换回来。
“这项制度是2006年11月开始实施的,除了校领导外,大部分代课老师都被安排了值班,至少每周值班2天,每天在厕所的值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王斌说,“学校规定,值班的时候一律不准擅自离开,不仅要在厕所外面看,还要时常去厕所里面探视,校领导还会随时抽查我们的值班情况。”
王斌告诉记者,因为厕所里有很多隔间,所以为防止学生躲在隔间吸烟,学校要求老师望、闻并用,既要用眼睛去抓,还要用鼻子去闻烟味。但是,很少有老师在厕所抓到学生抽烟的。
王斌说:“作为一名教师,前一分钟还站在讲台上讲课,而当下课铃一响,你就得马上从讲台上跑到厕所门口站岗,这种心情是无法表达的,学生们上厕所的时候虽然不说什么,私底下却叫你厕所所长。”
欲将校长告上法庭
在老师和学生的强烈反对下,厕所值班制度在实行两个多月后告终了。但一起告终的还有王斌和学校签署的代课教师劳动合同。
王斌说,由于他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达自己对此制度的质疑,引起了校领导的不满。2007年1月4日,王斌接到学校通知,以其不适合学校工作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关系,受到牵连的还有与他同宿舍的另一位老师。
虽然被解聘,但王斌一直没有认为此事情就此结束,他一直坚信坪山高级中学的做法存在过错,有必要给所有老师一个说法。
王斌认为,坪山高级中学校长亲自拍板制定的教师厕所值班制度,明显损害了值班教师们的身心健康和精神尊严。为此,王斌准备以维权代表的身份站出来,上告到法院要求校长为此事公开道歉,同时还将追加1元的精神赔偿。这也将成为深圳市第一例代课教师精神索赔案。
记者采访了坪山高级中学的法律顾问李永伟律师,李律师承认学校的确实行过一个多月的厕所值班制度,但也有自己的考虑。据李律师介绍,经过一个多月的攻关期,学生吸烟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谈及为什么不招聘保安执行此项制度时,李律师说,对于学生来说,老师才是最具威慑力和最起作用的人。李律师认为,学校是无过错的一方,不存在道歉的说法。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的张健律师说,教书育人是老师的天职,该校让老师在厕所监视学生抽烟的行为明显是对老师尊严权和休息权的侵犯,同时也侵犯了学生的人格隐私权。若上述情形属实,则该校老师可以以健康权和休息权受到侵犯为由向该校主张民事责任,提起民事诉讼。
张律师同时表示,如果上述被解聘的老师在与学校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厕所监视”这项工作内容,那么该老师就应该行使自己的权利,抵制这项工作。若因此遭到学校解聘,他也可以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追究校方责任。(《广州日报》记者阮晓光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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