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盗贼为了短时间内就能窃得巨额钱财,竟然将公司财务室的保险柜作为作案目标,租车四处流窜作案。三天之内两次作案就"成绩斐然",涉案价值高达14万余元。4月30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祁志锋、祁志生、彭世奎、郑长州、王克瑞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祁志锋做个体铝合金门窗生意,在做生意过程中,其发现大部分公司都将钱财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于是,其就组织了祁志生、彭世奎、郑长州、王克瑞等4人干起了专门盗窃公司财务室保险柜的勾当。为了方便进行及时转移,他们就租了一辆汽车专门作为交通工具。
2008年3月14日夜间,五名犯罪嫌疑人在兴化市某肥料厂,采用撬门入室的手段进入二楼财务室,窃得保险柜1只,五人将保险柜搬离现场后,用铁锤砸开保险柜后,窃得人民币89000元、数码相机1部(价值人民币1660元)和玉挂件1个。得手后,五人于3月16日又转战如皋,采用同样手段在如皋某化工公司二楼财务室,窃得保险柜2只,内有人民币48925.79元、美元160元,合计价值人民币50061.79元。短短三天时间,五人就窃得价值140741.79元人民币的钱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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