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科院网站
俄罗斯政坛的“梅普组合”很快将成为现实。梅德韦杰夫与普京能否融洽合作,决定着俄政局的未来走势。把梅德韦杰夫和普京目前各自表达的治国理念相对照,可以发现,其中固然有很多相似之处,这是“梅普组合”得以构建的前提;但也有些差异,这或可能引致双方分歧。
一、梅德韦杰夫与普京在治国理念上的共同点
1.都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建设目标。梅德韦杰夫说,国家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一是自由和公正,二是人的公民尊严,三是人民的安康和社会责任”。普京说,我们的目标是“建设一个能够提供现实和平等机会、没有贫困、每个人的安全都到保障的社会”。因此,梅、普都主张实行积极的社会政策,花大力气解决包括卫生、教育、社会救助、就业、文化、住房、人口、家庭和养老等民生问题。在普京任总统的八年间,俄罗斯人的实际收入增加了1.6倍,而梅德韦杰夫负责的正是与此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住房和农业“国家四大优先工程”。
2.都认为在较长时期内俄需要保持强大的总统制。用梅德韦杰夫的话说,这个强大的总统制至少要维持到2020年。普京解释其原因是,俄政党政治(多党制)还很不成熟,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政党,因此短期内不可能过渡到议会制。
3.都赞成行政改革,建设高效廉洁的国家行政体系。普京指出:“今天的国家机关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搞形式主义、贪污受贿的体系,它不致力于积极改革……”梅德韦杰夫的行政改革办法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减少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特别是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二是削减国家行政人员,压缩行政系统,减少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三是建立权力制衡机制,对官员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进行监督。普京主张围绕建设创新型社会来改革国家机关,“今后国家管理体制的特点应该是具有独立性和负责任,遵照国家发展的总体思路蓬勃向前,有效利用资源,大胆和超常地决策,支持主动精神和创新意识,干部要能上能下,要有权威和见识”。
4.都强调腐败是俄罗斯的主要问题之一,应当严厉打击。其解决办法都是“蜜糖加大棒”:一方面提高官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另一方面加大对贪污腐败的惩处力度。
5.都主张继续建设独立的司法体系。梅德韦杰夫提出:“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改革司法体系,确保其相对于政府和议会的独立性。”建设独立司法体系的目的,一是形成权力制衡机制;二是保障公民和经营者的权益。梅德韦杰夫说:“俄罗斯司法制度的不完善一直受到‘人权卫士’、企业家和投资界的诟病。令‘人权卫士’不满的是检察和侦讯机关对法庭裁决施加的影响过大,而企业家们则多次抱怨司法体系缺乏对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普京说:“必须继续做工作建立独立、高效的立法权力机关。无疑,立法权力机关是维护企业家权利、避免官员恣意妄为的保证。”
6.都要求加快经济改革,实现从能源型经济向创新性经济的转变。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俄罗斯经济在总量上进入世界经济前五强,劳动生产率提高四倍;届时,俄罗斯不再仅仅是能源大国,而且将跻身世界科技领先国家的行列。普京为此于2008年2月8日发表了题为《俄罗斯2020年前的发展战略》的纲领性讲话。梅德韦杰夫在2月15日又对普京的讲话做了补充,将未来经济工作概括为七个方面:建设适于经营的法律环境,大幅度降低行政壁垒,减税,改进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强大的金融体系,奠定创新体系基础,实施新的社会发展政策。应注意的是,普京的上述讲话不仅是政府的行动纲领,而且是团结俄罗斯国家和人民一起奋斗的精神指针,同时也是“梅普组合”未来行为的基础。
7.都支持现行的对外政策。近两年来,俄罗斯对西方的政策迅速转向强硬。普京指出:面对西方的攻势和不妥协立场,“我们必须采取回应行动,不得不做出相应的决定。面对种种新的挑战,俄罗斯现在有、今后也将有回应措施”。梅德韦杰夫则表示:“俄罗斯现行的所有外交政策都符合目前对国际生活准则的理解。”他强调,俄罗斯关心独联体地区事务“是自然而然的事”,因为“我们与独联体国家有共同的利益”。
二、梅德韦杰夫与普京在治国理念上的差异
1.在发展的动力源上,普京追求强国和利益,梅德韦杰夫则强调“公民的自由”。普京要求俄罗斯人服从于俄罗斯国家的最高利益,“无论有多大的分歧,我国所有社会力量都应该按照虽简单但切实重要的原则行事:不能损害俄罗斯和俄罗斯公民。一切为了俄罗斯的繁荣,为了俄罗斯的国家利益,为了每个俄罗斯人的幸福和安全”。而梅德韦杰夫则说:“有一个原则应当成为我国政策的基础,它对于所有致力于达到国民生活高水准的当代国家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即‘自由胜过不自由’。”
2.在发展的行为方式上,普京依靠国家调节的作用,梅德韦杰夫则主张发展社会自我调节,大力建设公民社会。普京认为,在价值观缺失、政党政治混乱的情况下,应使“国家成为秩序的源头和保障,成为任何变革的倡导者和主要推动力”。在行为上,普京致力于消除寡头政治、压制反对派、建设垂直管理体系和统一法律空间。而梅德韦杰夫则认为“强大的政权与强大的公民社会是不可分割的”,“我们需要让公民社会的发展与国家的成长同步前进”。他主张加强社会自治的功能,逐渐减少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在战略上,普京偏重威权主义,梅德韦杰夫则偏重民主主义。
3.在民主问题上,普京强调俄罗斯的特殊性,梅德韦杰夫则强调民主的无差别性和普世性。普京承认,民主有其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但必须与社会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民族文化传统相适应。他实际认为民主的利益应当服从于社会发展的利益,服从于俄强国的利益。在实践上,普京初步建成了具有俄特色的“可控的民主”,并被“统一俄罗斯”党定名为“主权民主”。而梅德韦杰夫则认为民主不能分为“主权民主”或“西方民主”,民主就是民主,不应为民主增加定语。
4.在对待其他社会力量问题上,普京强调不可超越的原则,梅德韦杰夫则强调对政府进行制约的职能。例如:对于政党,普京要求“无论政治争吵如何激烈,无论党内矛盾如何难以解决,政党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使国家处于崩溃的边缘”;对于新闻自由,普京指出,“不负责任的蛊惑宣传,分裂社会和利用外国的支持影响内政的企图,不仅不道德,而且不合法”。普京实际上为社会力量的行为限定了不可超越的基本原则。而梅德韦杰夫则强调社会力量对政府的制约作用。例如,他认为言论和新闻自由是打击腐败的要素之一,“应当维护媒体的现实独立性”。又如,他主张发挥非政府组织和非商业性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认为与这类组织开展合作“是民主国家的优先任务”。再如,他主张建立行政透明制度,发挥地方自治的作用,行政当局与社会之间应当签订社会契约,以及建立自由的信息环境等。在公民社会问题上,当有人问及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既可能是合作关系、也可能是对立关系时,他仅仅指出合作关系“最具有建设性”,而没有对公民社会的发展做任何限制。
在梅德韦杰夫和普京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至于这些差异是否会引致梅普间的分歧甚至冲突,则需要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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