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企领导低价买房被查处
时报讯 (记者 黎詠芝 通讯员 粤纪宣) 广东省纪委昨日召开全省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会议强调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用“七个不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件278件,涉案金额4.72亿元,包括广州石化总厂原副厂长梁柏年私分国有资产等系列案。
省企接待费去年降10%
据悉,去年广东出台了国资监管25项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省国资委将全省国资部门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纳入预算管理,去年省属企业的业务接待费用比前年下降了10%左右。同时,省属各企业纪委与下属二级公司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对重点项目、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和招投标管理等事项进行专项监察,努力实现预防腐败关口前移,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据统计,去年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已达16165.28亿元,同比增长19.92%,实现净利润296.6亿元,同比增长205.62%,所有者权益4573.98亿元,同比增长19.98%。
8领导收送红包被查处
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件278件,涉案金额4.72亿元。包括广州石化总厂原副厂长梁柏年私分国有资产、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原副经理刘同华受贿等广石化“11·22”系列案,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李飞受贿案,广东中烟工业公司系列案等。
此外,国企领导人员共申报登记配偶子女从业情况4082人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8373人次,接受询问质询493人次。全省还查处8名领导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364.79万元,查处3名领导人员低价购买6套商品房面积约1000平方米,有308名国企领导人员主动上交“红包”151.22万元。
“七不准”倡廉政建设
省纪委副书记赵振华在会上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纪委和国资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敢抓敢管,善于监督,把贯彻落实“七个不准”要求的情况作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国有企业巡视、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集中进行治理。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要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继续重点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食品、建筑、金融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国企领导“七不准”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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