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无证驾驶 撞死老太
多种过错行为直接造成事故,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本报讯(记者 陈宇 通讯员 梁冠前)“知道那是违法行为,但总是心存侥幸,对自己太自信了……”昨天,在顺德看守所,肇事的女大学生小谭后悔不已。
2月14日晚上,小谭觉得喉咙不舒服,拉着弟弟一起去买药。考虑到步行到药店需要半个小时,她找弟弟的干妈借了一部摩托车,到杏坛龙潭市场去买药。
姐弟俩买药后返回,途经龙潭村委会附近时,为避让一辆小车,不慎将一名68岁的老太太撞翻在地。“2月19日,老太太因为伤势太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调查核实,小谭违反确保安全通行原则,以及驾驶灯光失效的机动车上道行驶,并且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这些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小谭已被刑事拘留,正等待着法院的判决。
据介绍,小谭是湖南茶陵人,19岁,就读北京高等秘书学院涉外秘书专业。她的父母及弟弟都在顺德杏坛镇打工,每逢寒暑假,她都会来此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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