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5月5日讯(记者 宜秀萍) 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按照卫生部规定,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据此,我省启动了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病例,全省300多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1000多所乡镇卫生院可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滕贵明介绍,手足口病不是一种新发疾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我省往年也有散发病例报告。患者主要为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儿童发病率高。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该病主要通过胃肠道或呼吸道传染,接触病人皮肤水泡的液体也会感染病毒。
目前,我省已按照国家法定传染病相关管理法规,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监测报告,每月8日定期向社会通报。同时,省卫生厅进一步加大了对托幼机构、寄宿制学校等场所的卫生监管力度,防止发生集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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