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6日电(记者李丽静)从河南省郑州市房管局获悉,自今年5月7日起,郑州市将执行新的房屋登记收费标准,经济适用房登记收费减半,只需40元。
按照郑州市将执行新的房屋登记收费标准,房屋登记费全部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普通住房登记收费不变,每件80元,一套为一件,包括10元的房产证工本费。
经济适用房的登记收费按普通房屋费用的一半收取,由原来的80元减为40元。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10元房产证工本费。非住房房屋(例如门面房、商业用房等)登记收费,也改为按“件”收取,为每件550元。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