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热议《广州三大媒体联手开发商"卖拐"》
今年“五一”前,广州部分媒体联手开发商炒作楼市被网友指为“卖拐”,引起热议。日前,一名叫“真房”的网友撰写长篇帖文,对媒体与开发商联手炒作楼市的做法进行反思。
其博文主要内容如下:
在高房价的重压下,消费者开始觉醒开始反击了,可喜可叹,可喜的是一个市场的健康与成熟必须有健康成熟的消费群体,有时候消费的盲动助长了行业的歪风邪气,可叹的是作为公众舆论导向的传媒,在新闻层面参与企业的市场宣传甚至炒作,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房地产广告曾经是报纸传媒的重要收入来源,曾几何时占到这些媒体广告总收入的6成以上,所以各大媒体后来都创建了自己的地产专刊,那几年报业集团也纷纷盖起新办公大楼。近两年因为强势的卖方市场,开发商在这些媒体上投入不大,主要以短信广告为主,传播准确效率高费用低,随着“3.15”信息产业部封杀短信广告和近期市场低迷,房地产推广传播的方式又回归到传统媒体,那么开发商是怎样与媒体合作的呢?
我们首先看看开发商与媒体间的合作环节:
开发商—营销单位—广告商—媒体 在这一环节中有四个角色,首先是开发商委托营销单位(很多营销单位就是开发商自己的部门)策划推广计划,在推广计划中一般专门有媒体软文部分(就是新闻稿),在执行过程中广告商会根据投放量协助发软文,软文是没有售楼电话的,一般是一期广告配一篇软文(发稿的朋友可以去看看,那三大媒体中出现的楼盘是不是同时配有广告),这样宣传效果才会更佳。
很多年前我第一次接触软文,那是开发商做广告方案的竞标会,其中一个广告商提出可以发新闻稿,当时我有些吃惊,觉得不可思议,他一语道破天机,当然这个不是免费的,不过费用是广告公司自己承担。开始的时候还是他们写稿,后来他们嫌麻烦,干脆让我们执行策划执笔,原稿照发。
后来开发商与媒体的合作又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就是“造腕”运动。记得最开始的时候是一个开发商用自己的一个简单商住楼盘炒作成地产界的网络英雄,当时其他开发商们都不屑一顾,本来大家都是怕张扬招来工商税务,有钱自己偷着乐,偏偏出来一个另类,不想通过个人炒作,成本顶到嗓子眼的楼盘卖了个天价,于是乎媒体与开发商纷纷骚动起来,你方唱罢我登场,风生水起了一大批地产大腕。
开始的时候我也抱着学习的态度去看去听大腕们的经营哲学,直到有一次我彻底不关心他们的言论了。记得那是一次两个中国顶级大腕的对话节目,为一个户型配两个马桶还是三个马桶好争执了将近10分钟,非常无厘头,这时的地产界已经与娱乐界接轨了,准确的说是娱乐地产或者戏剧地产。
再后来就是大腕们占据了媒体的优势,今天绑架这个明天嘲笑那个,居然出来了房价过高是因为大龄女青年的原因,最可悲的是出现了一批私佣学者,什么话题都敢捧。
媒体作为公众舆论的管道,其自身具备的监督作用是依赖社会公信力存在的,如果这个管道只为一部分人占有而失去公信力,是十分危险的。 有时候感觉作为中国的消费者实在很累,看病你必须是医学专家,否则一不小心被人做了活体试验;装修你要成为装修专家,否则一不小心墙裂瓦毁;买房你要成为经济学家、市场专家、心理学家、建筑史专家、工程专家、法律专家、会计、出纳、碎催等等等等,总之你要成为防忽悠专家,否则一不小心被人挖坑埋了还要自己掏土地出让金……
写这篇帖子的本意不是为了哗众取宠而爆料,而是真心地提出问题,希望提供给大家思考:
第一、本人不反对传媒正常的商业运作,但作为这个市场监督者和传播者双重责任的媒体,是不是应该反思反思,一个失去公信力的媒体,承载其上的商品广告还有多少可信度?
媒体作为产品的传播渠道,正确的经营理念不是谁给钱谁就是爷的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而是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守媒体的社会责任,才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从而体现自我货真价实的传播价值。
第二、本人认为媒体作为公众舆论工具,不能演变成为一个大戏台,腕儿和专家们粉墨登场没有什么不对,但也要给消费者一个舞台和一个发声的管道,真诚真切地去倾听他们发出的声音,不用再制造消费英雄或消费大腕,也不要简单地问他们几句“这个房价高吗”“你还买不买”这样地球人都知道的问题,而是凭借媒体优势,认真地调查消费群体的呼声和他们真实的现状,做些有意义的事。
第三、其实对于开发商来说,我不得不说的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杀鸡取卵是自取灭亡的前兆,为什么每一次大浪来临,你们总在风口浪尖上?深刻思考吧……
唱的比说的好听,说的比做的好听,这是一个实体行业,不是出哲学家、诗人、歌唱家、演员的行业,炒作可以得逞一时,能得逞一世吗?君不见某个大腕的商业项目屡屡受挫,当然受损失的不是该大腕,但那些粉丝们可赔得屁滚尿流,长此以往,靠唱念做打树立招牌的大腕也会被粉丝们哄下舞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还是多花点精气神干点有意义的实事儿吧。
第四、过度促销到不良营销的营销人。其实最应该反思的就是在这个市场中起中间桥梁作用的营销人。作为交易双方居间服务者和产品渠道提供者,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是这个职业存在的天然价值,但在操作过程中指鹿为马过度炒作的现象不在少数吧,非理性推高房价的推手你们也是其中之一。其实就在房价没有高企之前这种现象已经大量存在,为了大量承接业务迎合发展商追逐高利润的心理,依靠包装炒作概念和所谓营销技术推高房价,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在房价高企,形成强势卖方市场之后,你们又被房地产商所抛弃,因为是你们自己作茧自缚抛弃了消费者。现在弱势行情下还玩什么事件营销、体验营销,垂死挣扎,是该清醒清醒的时候了,如何改造行业急功近利的发展模式,重新创造服务价值?单边的服务模式是走不远的。
第五、最后送给消费者几句话。个体的消费者,在这个市场中处于绝对的弱势。为什么?原因有三:
其一,大家的消费心理确实缺乏理性,年轻一代的中国人拥有私产只是改革开放后近些年的事,所以这部分人群的消费心理带有一定梦幻色彩,别人说你是富人你就是富人了,呵呵,那太简单了,在珠穆朗峰建一个所谓富人区你也去买吗?这个当然不能怨你们盲目,这个责任是市场缺乏客观公平的渠道。
其二,从众心态。最初的排号购房,我都没想到会有那么大效果,六百多人争二百多房号,已经不分东西南北了,销售代表在开业务会的时候也很惊奇,本来客户是有选择目标的,但在排号过程中仿佛大家忘记了最初的选择和犹豫,就象房子不要钱一样抢购。我不想埋怨消费者,这不公平,但自己的钱要看好,千万不要被别人忽悠去。
其三,散户心态。记得最初接触团购时,销售代表们整天提心吊胆,因为成交的总额大提成高,他们不愿失去这些客户,但这些客户提出的要求杂七杂八,他们自己都难于统一,最后开发商很重视亲自出面,挨个单谈,在开发商重点攻克分别瓦解下所谓团购最后土崩瓦解,大部分人单独签署了购房合同,少部分人愤然离去。作为团购的形式我是很赞成的,但团购的组织形式注定很难成功,这就是散户心态。
给消费者的建议:不要轻易听信广告宣传,尤其是那些虚无的概念宣传,一二百年前的欧洲是不会轻易的搬到你家的,富人的梦想不是开发商房价决定的;不要排号买房,除非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不给忽悠者脸;团购买房者自己要先达成统一的购房协议样本,交由专业律师执行,总之,钱是自己的,目前的市场机制没有人为你真正负责!
(来源:新华博客)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