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李钦鹏 图
今年33岁的赵国义本是华威纪元(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资金不足无力支付13万元的月房屋租金,便指使公司员工办理银行信用卡透支50万余元用于周转。5月6日,赵国义等3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上午9时,赵国义等3人被法警带到法庭。6名辩护律师为他们进行辩护。
检方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赵国义、刘月婷、吴礼楚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三人所在单位华威纪元投资有限公司作担保,冒用他人或使用本人身份证,以集团客户的名义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申办信用卡24张,并使用上述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截止案发时共透支50余万元未归还。
2006年6月12日,被告人吴礼楚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又协助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赵国义、刘月婷分别抓获归案。
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后,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但随后被告人刘月婷又辩称,“我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我是公司的出纳,领导让我去办卡,把透支的钱去交房租金,我就按着领导的意思去办了,而且我也没有从中拿到过钱。”
庭审中,刘月婷的辩护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证人证言,表示刘月婷在被抓前就已经跟这名证人说过自己要去自首。由于证人未到庭,刘月婷的律师当庭申请该案延期审理。
法庭将择日再次开庭。 (范静)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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