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六大警示
李宏民
近几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了5000多起典型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可以总结出职务犯罪的六大警示。
警示之一:朋友的陷阱。一些官员在所谓的朋友糖弹进攻面前缺少应有的警惕,丧失原则,是非不分,钱权交易。
警示之二:法制观念须加强。一名领导干部利用为其母亲操办丧事大肆接受贿赂,当检察人员讯问时,他仍振振有词地说:“这钱是我磕头挣来的。”调查表明,一些官员尤其一些高官犯罪与他们忽视学习,法制观念淡薄有直接关系。
警示之三:权色交易不容忽视。官员腐败往往与色情腐败紧密相连,从作风糜烂到权色交易,进而发展为共同作案,是一些官员腐败的轨迹。权色交易必然导致权钱交易。
警示之四:“潜规则”盛行毒害严重。据分析,发生在经济往来中的贿赂犯罪最多。进药得回扣、放贷得分成、审批收“红包”,成了“潜规则”。统计表明,在工程和土地批租领域,受贿案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51%;在物品采购领域,受贿案件占20%;在贷款审批中,受贿案件占13%。“潜规则”盛行,毒害干部,败坏风气,形成社会的一大毒瘤。
警示之五:官员渎职危害甚烈。在渎职犯罪案件中,司法机关约占34%,行政机关约占22%,国有企业约占12%。司法机关渎职案件居首。领导干部渎职犯罪较突出,县处级以上官员渎职犯罪呈上升趋势。渎职者不认真履职,不正确运用权力,或疏于职守,或恣意滥用,必须严惩这种“不装腰包的腐败”。
警示之六:串案窝案犯罪突出。在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腐败案中,共有153名官员中箭落马。这种“群体效应”来源于钱权交易形成的犯罪网络。串案窝案突出,涉及人数多、罪名多,危害严重,是近几年来职务犯罪不容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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