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公司股权可再投资
省工商局将出台六项新规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新快报讯 (记者 尹辉 通讯员 胡燕妮)公司股权可再投资设立新公司。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局长卢炳辉透露,近期将出台6项新规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企业登记管辖权下放
卢炳辉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市场准入制度逐渐暴露出门槛偏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偏低的问题,近期将推出六项改革措施降低市场准入制度门槛。
第一项是试行公司股权出资。从今年5月1日起,允许投资人直接以其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设立新公司或扩充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卢炳辉评价说,这项改革拓宽了企业投融资渠道,有利于广东企业做强做大。
与此同时,企业登记管理权限将下放。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将其履行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权,授予广东各被授权的工商局。同时,批准省工商局将自己登记管辖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下放给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登记管理。调整后,广东将全面实施属地登记管理,企业登记将节约时间和费用。
“驰名”企业可冠“广东”
6项改革措施中,两项涉及企业冠名,且条件都有所放宽。从今年6月1日起,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不必再到北京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核准,可直接向省工商局申请,由省工商局受理后通过网络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审核。
新修订的《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则大幅度放宽企业冠省名的条件。凡实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再区分企业性质、经营项目和是否新设,都可以申请冠省名。此外,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收资本300万元以上的农、林、牧、渔类企业及经济鉴证类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或者持有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等,均可以申请冠省名。
鼓励个体户升级成企业
此次出台的新规还涉及个体工商户,并支持他们升级为企业。据了解,目前广东共有个体工商户279万户,居全国首位。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工商部门将允许升级后的企业继续保留原字号名称和行业特点,允许原已取得的前置审批许可文件延续使用,简化程序等。
经省政府批准,广东还将突破化肥专营政策限制,允许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化肥零售经营。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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