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舍友遭开除 大学生告教育厅
舍友被打“聋”当天听力考试第一;12年后打人学生告省教育厅行政不作为,昨日二审未宣判
扇了舍友一巴掌,致使舍友耳聋,他被学校勒令退学。但在事发当天的英语听力考试中,“耳聋”的舍友竟“听”出了93.5的高分,位居全班第一名。
被打成耳聋
当天英语听力考试拿第一
小龙原系西北民族大学(原西北民族学院)外语系师资班的学生。1995年的11月初,舍友吕某的录音机不见了,他怀疑是小龙偷走了录音机。后来,小龙在与吕某厮打打的过程中扇了吕某一巴掌。当天,小龙和吕某都参加了英语听力期末考试,吕某以93.5分的成绩,位居全班听力考试第一。
1996年1月10日,一份关于小龙的处分决定出现在校园公布栏上。处分称,小龙因与舍友吕某发生口角,动手打人,致使吕某混合性耳聋,入院治疗25天。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勒令小龙退学,并要求其承担吕某的医药费1275.26元。
申请复议无果
打人学生状告省教育厅
小龙认为,他的处分决定学校被贴出前后,他和家人都没有收到学校的任何书面处分决定(仅在其后的申请复查中,学校学生处于2001年5月21日给了他一份简单的书面处分复检情况说明),小龙认为学校的这种做法不当,对他的处分违反程序,侵犯了他受教育的权利,并且严重违背了相关规定。于是,从1996年开始,小龙多次向学校提出复查,给其颁发毕业证,按照当时的政策给其分配工作,并赔偿多年来的精神损失,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此后,小龙便在甘肃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之间奔走,但相关部门均以无复查职权为由不予受理。2007年3月24日,小龙终于收到了母校维持原处分决定的一纸复查函。2007年3月31日,小龙向甘肃省教育厅送达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复议书再次没有答复后,讨要说法的小龙将甘肃省教育厅告上了法庭。2008年3月11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行政诉讼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教育厅不具备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驳回了小龙的诉讼请求。不服一审判决的小龙,于今年3月20日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昨日二审开庭
双方各执一词
在昨日的庭审中,小龙和其代理律师认为,省教育厅作为自己申诉事项的主管单位,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并没有按照行政复议的规定予以对待,其行为应构成行政不作为。被上诉方甘肃省教育厅则认为,西北民族大学有权利对校内的违纪学生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而甘肃省教育厅不具备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没有任何过错可承担。
本报记者 樊丽 都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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