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职工焦彦军等66人出国逾期3年以上,至今不归。为严肃所纪,规范管理,根据国家、中科院和研究所的有关规定,经所务委员会研究决定,限下述66位同志于公告之日起90日内回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名单如下:
焦彦军 蔡保林 黄 河 袁筱琳 曾凯文 刘 琛 张廷军
王道宏 李存强 何宗颖 王 润 陈渭南 申建友 王 璐
李丁民 李 军 王伟利 张民力 梁 娟 石小明 赵燕华
胡小刚 杨大庆 余兴中 佴 抗 张寅生 王保来 张晓燕
王雅琴 吴艾笙 彭 鸽 张利平 周 韬 牛玉清 邵选民
张 伟 邱国玉 杨钦钊 钟卫国 沈 沐 王光宇 张秀伏
梁林恒 韦尧志 左勇前 王淑湘 刘风景 李西西 杨志红
陈明理 李 进 鲁晓云 贾 立 赵秀峰 金继明 刘东琦
王冬梅 邸 烨 张自标 邱 琪 祁永强 邓立涛 陈吉阳
李红燕 施建成 黄学文
特此公告
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