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陶俊洁、赵晓辉)记者近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为批准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条件。
据了解,规定的出台是为了切实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有关内容,为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提供法律依据。
补充协议四规定,允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相关业务。而规定的出台则满足了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的需求。
规定对内地机构到香港设立机构的条件、机构形式、监管安排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