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楼以上禁设幼儿园
省消防局称,幼儿园建在三楼以上不利于儿童火灾逃生须整改
本报讯 (记者 田霜月 实习生 刘静静 通讯员 赵钊怡)昨日省消防局有关负责人接听广东民声热线时表示,三楼以上不利于儿童火灾逃生,所以幼儿园建在高层不符合消防要求,必须整改。
节目开始不久,家住广州江南西的孙小姐投诉说,她家附近的一家幼儿园设在一处高层建筑的六楼。“这么高,如果发生火灾,小朋友要逃生,来得及吗?”
省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副部长张全灵回复说,幼儿园和幼儿活动场所是不能设在高层建筑里面的,即使要建的话,须在三楼或者三楼以下。因为一旦发生火灾,幼儿自身控制能力比较差,高层建筑不利于幼儿的逃生。孙小姐还反映,幼儿园今年3月底曾经因为投诉被有关部门要求整改,但是幼儿园方面却以合约没到期为由拒绝搬走。对此,张全灵很肯定地表示,这个幼儿园属于不合法的建设,一经查实必须进行整改。
在昨天节目现场,多位来自广州海珠区居民的电话投诉不约而同地提到自家住宅的楼道里没有专门的消防通道。一位听众来电投诉说道,住宅楼的2楼有个规模较大的制衣厂,对该楼层居民的消防安全遭成很大威胁。消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复说,住宅小区和楼道必须要有专门的消防通道,并且要保持畅通,堆放杂物或安装铁门这些堵塞通道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在居民楼里办厂的行为更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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