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5月6日电 (记者代群、左元峰)记者5月6日从安徽省卫生厅了解到,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对确诊感染肠道病毒EV71的危重症或死亡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实行全额补助,并要求安徽各地有关机构最大限度方便患者及时得到医药费用补偿。
参合患者指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根据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手足口病患者新农合补偿待遇的紧急通知》,对已经出院(或死亡)的确诊EV71感染参合患者的住院医药费用,可以补报。
通知规定,对确诊感染EV71病毒的轻症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含住院和门诊观察治疗费用)补偿,统一不设起付线。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按当次住院医药费用的65%给予补偿;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按70%给予补偿。
《人民日报》(2008-05-07第02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