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湖畔别墅群 |
红枫湖畔 咋冒出别墅群?
记者采访逸都房开及清镇市相关部门,房开公司已向环保部门申请听证
4月15日,本报报道了贵阳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红枫湖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建设大型别墅群被省环保局依法叫停,并处以20万元罚款的消息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近日,记者采访了贵阳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陶陈开和该公司法律顾问王进,并采访了清镇市相关部门负责人。
逸都房开公司:
已提出听证申请
4月18日,记者采访贵阳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陶陈开和该公司法律顾问王进。
陶陈开和王进说,2004年8月,该公司以挂牌方式拍得该块土地使用权证,挂牌公告及出让合同均确认该块地用地性质为商住,使用年限为50年,公司在该块土地上修建别墅是符合要求的。
2004年8月13日,清镇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批准立项,要求办理完国土、环保等相关手续后方能动工建设。此后,又陆续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贵州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等手续。2007年3月21日,清镇市建设局向该公司颁发了施工许可证,并于2007年6月11日、10月31日取得了两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我们并非擅自开工,而是得到政府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的。”陶陈开说。
陶陈开告诉记者,目前,贵阳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省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清镇市建设局:
施工许可证是按程序办的
4月23日,记者到清镇市建设局进行了采访,该局党委副书记尹明权接受了记者采访,以下为记者和尹明权副书记的对话。
记者:建设局在颁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前置条件吗?
尹明权:不需要,没有法律和法规规定在颁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要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必要前置条件。
记者:需要达到哪些条件才能颁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尹明权:一般只需“一书两证”,即: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要建设单位能提供这三个证件,就可以颁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记者:这个房开项目在清镇市的眼皮底下开工了一年多,而且是修建的国家明确限制的别墅类项目,建设部门在这方面存在监管缺失吗?
尹明权:作为建设主管部门,我们对该项目的监管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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