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忠权)昨天,天津市渔政执法部门接百姓举报对位于河东区内的某连锁药店私自出售海马进行了严肃查处,当场封存了大量海马。据了解,这是本市渔政执法部门开展的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严格禁止药店私自销售海马等受国家保护水野动物行动的一部分。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本市渔政执法部门将对全市100多家大中型连锁药店进行普查,严格禁售保护水野动物海马、海龙、海狗肾玳瑁壳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野”。
从2004年开始,我国已于今年5月15日起,把海马纳入二级重大保护动物管理范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海马属所有种在我国按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任何经营利用海马属所有种及其产品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审批,取得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据天津市渔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介绍,由于海马被大量做成中药,造成海马资源的缺乏,保护海马等重点水生野生动物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海马目前已经属于国际保护品种。对于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私自销售海马等行为,将依据《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没收其实物并处所查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右图:夏凉商品动销早 本报记者 张燕萍 摄